校属各教学单位、科研平台: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5〕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5〕133号)文件要求,为确保学校实验室安全有序运行,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现就做好学校2025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安全红线意识,深刻认识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认真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开展隐患排查并落实整改工作。
2.强化责任落实。各单位要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学习贯彻《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等文件精神,对照文件要求逐条落实,做到责任到人到岗。
3.完善分级分类管理。各单位要贯彻落实《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和学校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4.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各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尤其是对初次进入或长时间未进入实验室的学生做好准入培训,并强化应急处置培训。强化实验室安全导师责任制,明确导师要对可能造成人身安全的实验环节做好把控,严格防控实验室安全事故尤其是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5.加强检查成果运用。检查成果运用是确保实验室安全、防范潜在风险、提升安全管理效能的关键环节。针对检查数据,精准梳理分析,明确风险重点,将检查结果按安全隐患类型(如危险化学品管理、场所环境、安全设施、设备操作等)进行分类,根据风险等级(高/中/低)划分优先级。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自纠(2025年5月)
即日起至5月23日,各单位要制定实验室安全自查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实验室自查自纠,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5年)》(附件4)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安全隐患排查,对自查中发现的常见问题如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仪器操作未上墙、化学试剂混放、试剂标签未正确粘贴、插线板落地、线路串接、老国标插排、实验室卫生差、实验室中存放生活物品、管制类化学品台账记录、气瓶固定、消防通道堵塞等问题立查立改,消除隐患。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要求所有隐患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2.学校抽查(2025年5月)
5月23日起,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开展校内抽查,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和问题将及时反馈二级单位落实整改。
3.上级主管单位现场检查(2025年5-6月)
省教育厅委托河南省高校实验室工作研究会组织专家对高校随机开展进校检查工作。
三、材料上报
2025年5月26日上午12点前,请各单位将《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信息备案表》(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附件2)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自查工作报告》(附件3)纸质版各一份,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报送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安全科(中区办公楼N510),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sysgl123@163.com。
实验室管理处(分析测试中心)
2025年5月14日